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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坚称自己没有精神病被诊断患精神病不批捕

时间:2018-03-27 15:27:20

检察官,我真的没有病,你们不要送我去医院。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杨某显得十分激动,一再坚称自己没有精神病,而案卷中已有的一份鉴定意见,也认为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然而,在心细如发的检察官眼里,还是察觉出了种种异常。经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建议再次鉴定,犯罪嫌疑人杨某很终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近日,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44岁的杨某是泰州市姜堰区官庄村人,2017年9月17日,杨某来到邻居刁某劳作的田间,用随身携带的铁锤无故将刁某打成轻伤。案发后,癫痫病治疗方法都有什么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杨某立案侦查。在此期间,杨某的家人以其可能患有精神疾病为由,申请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但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认为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同年12月,公安机关向姜堰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杨某。

作为一起邻里伤害案件,检察官认真审查了全部证据材料,特别是案发时在场人员、周围邻居及双方当事人家人的证人证言,发现该案颇为蹊跷,从案情看,两家此前并无矛盾纠纷,杨某的作案动机不明朗。在癫痫治疗医院向相关证人复核调查时,有人反映杨某平时孤僻少语,性格较为偏执,难以与其沟通交流,但对其到底有没有精神疾病并羊角风用什么药比较好不清楚。为了解杨某的真实精神状况,检察官对其进行了详细讯问,重点观察其思维反应、情绪变动等具体表现,结果证明检察官的疑虑并不是多余的。

在回答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问题时,杨某始终说自己是泰县(姜堰区历史上曾用地名,早在1994年已改为姜堰)人,不知道姜堰这个地名;当问及为何打伤他人时,杨某坚称自家在土地承包时分得了30多亩地(查无此事),现在都被邻居霸占了,自己觉得不服气;还说有时看到白天有人闯进他家里,要把他抓走等等。但与此同时,杨某否认自己有精神病史,坚称自己健康状况良好。

从种种表现来看,检察官认为杨某的言行有悖于常理,不能排除其患有精神疾病的可能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关系到当事人应否承担刑事责任以及能否得到从轻、减轻处罚,为慎重起见,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针对杨某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重新鉴定。

2018年1月17日,经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认为杨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并建议接受治疗。1月19日,姜堰区检察院依法对杨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要求杨某家人加强对其管束,落实治疗措施,切实防范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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