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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公司状告环保局

时间:2017-12-15 14:11:04

餐饮公司状告环保局

思南路闹中取静,交通方便,是开设高档餐饮门店的理想区域,一家餐饮公司欲在此处开店,谁知竟在环保这个环节上卡壳了。该公司一纸诉状把黄浦区环保局推上被告席,今天,黄浦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了此案。

餐饮公司诉称,其在思南路承租了房屋,准备开一家饭店。因为环评许可是工商登记、卫生许可的前置程序,所以该公司向区环境保护局提出办理餐饮服务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申请,但之后却泥牛入海,环保局未予任何答复,导致其不能办理后续的工商注册等手续,无法开业经营。该公司要求判令区环保局履行行政职责,对该项目作出环评许可。

区环保局辩称,今年2月28日收到了该公司的申请材料,于3月2日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进行了环境检测,发现其噪声超标,便告知了超标情况,并做了笔录,要求进行整改后再补办。该公司当时表示认可并同意整改,但环保局之后未收到其整改材料和补办申请。

该公司当庭出示证据,证明环保局检测的地点是二楼平台,上面安装有9台空调,其中只有4台空调是该公司的,其余5只空调是已开业的其他单位的,且测试结果仅仅超过5.8分贝。此外,环保局出示的文书名称并非不予批准告知书,而是陈述笔录和询问笔录,如果不予批准的话,应当出不予批准告知书。从文书的内容上看,只写了空调安装不符合规定,并没有说噪声超标。

对此,环保局解释称,不予审批认定的依据是《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适用法律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餐饮公司在平台上确实只安装了4台空调,但该平台是开放式的,在检测范围上无法进行分割。在告知不予批准的程序问题上,环保局承认存在一定的瑕疵。

法院对该案进行协调化解,餐饮公司和区环保局达成一致意见。餐饮公司接受并认可了不符批准的理由,申请撤诉,得到法院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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